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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学习大学经济类的专业,但是我想想从事公务员工作,请问可以吗?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7年考试录用
公务员政策问答和公告解读
为指导广大考生正确报考,我们组织人员编写了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政策问答,并对招考公告有关内容进行了解读。考生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招考公告和该政策问答,仔细查询招考职位,并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考。
问:今年哪些人可以报考公务员,哪些人不能报考公务员?
答:凡符合《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事部关于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考简章》中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者,均可报考。
同时,公告中也明确了不能报考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2005年、2006年中央机关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未满服务期或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另外,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原则上也不得报考。
问:部分招考职位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没有或未达到规定年限的,可否报考?
答:不能报考。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才能报考。招考职位没有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生、在职人员、待业人员等,只要符合招考条件的均可报考。
问:哪些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答: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地市以下(不含副省级城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也可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
问:基层工作经历的时间如何计算?
答:到2007年4月15日止,报考者在基层工作的累计时间可以计算为基层工作经历。
应届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计算为基层工作经历。
问:如何理解“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这一条件?
这个条件是指1970年10月14日至1988年10月14日期间出生的人员。
问:2007年中各招录机关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在哪可以查询?
答:2007年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各招录机关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招考简章》将在《大学生》杂志2006年增刊上刊登,也可在10月12日后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中国政府网(
);
人民网(
);
新华网(
);
中国网(
);
人事部网站(
);
新浪网(
);
中华网教育频道(
);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
);
中国教育在线(
)。
有关报考政策、技术和考务方面的问题也可通过上述网站查询。
问:招考简章中“专业”、“学历”、“政治面貌”等条件不清楚如何咨询?
答:具体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录机关负责,对简章中的“用人司局”、“职位情况”、“招考人数”、“专业”、“学历”、“政治面貌”、“是否要求基层工作经历”、“其他条件”以及“备注”等内容有疑问要进行咨询的,请与招考机关直接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以在人事部网站查到。
问:网上报名包括哪些程序?报名网址是什么?什么时候报名?
答:今年网上报名程序主要有:查询报考职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注册、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考申请、查询报考申请审查结果、查询报名序号、报名确认、打印准考证。
网址为人事部网站(
mop.gov.cn)。
其中,报考海关系统(不含海关总署机关)的,请登录
进行报名和查询。
提交报考申请的时间为:2006年10月14日0:00至10月24日24:00。
问:一个人可以报考几个单位或几个职位?
答: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部门或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不能在人事部网站和海关系统网站同时报考。报名结束后,公务员主管机关将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核实,对违反规定报考两个职位的考生,将取消报考资格。
问:报名时,应注意什么事情?
答:1、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
3、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4、报考所需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可从人事部网站下载、打印。
特别注意:《报名推荐表》和《报名登记表》在面试时,提交给招考机关,面试前,考生随时可上网下载。社会在职人员不需要填写《报名推荐表》。
问:填写《报名登记表》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1、《报名登记表》中的项目,都必须认真、准确填写,凡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一经查实,责任自负。
2、关于“考生类别”的填报说明
(1)应届毕业生是指将于2007年毕业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学生。
(2)留学归国人员是指归国后尚未确定工作的留学人员。留学归国后已工作的,以社会在职人员类别报考。
3、报考者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填写报名表时政治面貌一栏选择“中共党员”。
问:何时可以查询报考申请审查结果?
答:报考人员可于2006年10月16日至10月26日期间登录人事部网站查询。通过报考申请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报考申请审查的,在10月24日之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问:何时可以查询报名序号?
答:通过报考申请审查的人员,请于2006年10月30日8:00后登录人事部网站查询报名序号。
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请务必牢记。
问:今年考试内容有哪些,考试时间是什么时候?参加考试时需带哪些证件?
答: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有关情况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为2006年11月25日一天。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本次考试在全国各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直辖市和个别较大城市设置考场。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问:《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在哪可以查到?
答:在人事部网站(
mop.gov.cn)。
问:何时可以查询笔试成绩?
答:公共科目笔试的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可于2006年12月底登录人事部网站查询。
问:面试名单是怎样确定的?
答:各招录机关将在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录用计划3-5 倍
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和专业考试的人选。招考职位上没有人员通过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或者公共科目
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的3倍时,可以通过调剂补充人选。进入面试和专业考试的人员名单将
通过人事部网站公布。面试和专业考试的时间由招录机关确定。
问:面试时需带哪些证件和材料?
答: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原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或所在学
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缺少上述材料者,原则上不得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
不实的,招录机关将取消该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
问:对报考民航空中警察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有哪些特殊规定?
答:报考民航空中警察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首先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再根据一定比例参加面试、
体能测试和专业训练。民航总局按照面试、体能测试、专业训练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人
事部网站公示。详细情况可登录中国民航总局政府网站(
)和人事部网站查询。
问:本次考试是否有指定辅导用书或培训班?
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
的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
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问:留学归国人员如何报考公务员?
留学回国人员要想报考公务员,其学历首先要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
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同时符合《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认证事宜,须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联系,也可上网(网址:
www.cscse.edu.cn
)查询认证的有
关要求和程序。
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等材料,要在面试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机关审核。
公派留学是什么?请详细帮我解释下好吗?谢谢了!
国家派出有以下几种情况:一种是由国家有关部委支付经费;二是由世界银行贷款;三是校际交流。还有一种是自筹经费,或由亲友资助,或享受国外奖学金,由个人申请,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列放国家计划,出国手续与公费人员一样办理。这就是通常所说的“自费公派”。
自费留学是由私人或亲友资助,或享受国外奖学金,出国手续均由个人办理。
1、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条件
(1)政治条件
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思想品德优良,在实际工作和学习中表现突出,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业务条件
出国大学生应是高中毕业、成绩优秀的人员。出国研究生应是具有大学毕业及以上水平的成绩优秀的人员,并应根据不同学科的特点,规定出国前参加实际工作的年限。出国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应是教学、科研、生产的业务骨干,具有大学毕业及以上水平,并在高等学校、科研单位及工矿企业等部门中从事本专业工作五年以上(特殊优秀者或因工作需要者可适当缩短),或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两年以上,或从事职业技术教育专业工作两年以上的人员。出国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的年龄,应根据出国留学的不同种类确定,一般不得超过五十岁。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的短期(三至六个月)出国访问学者,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3)外语条件
各类出国留学人员都应掌握相应国家的语言文字,能够比较熟练地运用外文阅读专业书刊,有一定的听、说、写能力,经过短期培训即能用外语进行有关学科的学术交流。出国大学生和研究生的外语能力必须达到能听课的水平。
(4)身体条件
各类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健康状况,必须符合出国留学的规定标准,经过省、市一级医院检查并得到健康合格证明书(证书有效期为一年)。
2、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选派
(1)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是指根据国家建设需要,得到国家以及有关部门、地方、单位全部或部分资助,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有计划派出的留学人员。
按国家统一计划,面向全国招生,统一选拔、派出,执行统一经费开支规定的出国留学人员,为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简称“国家公派);按部门、地方、单位计划,面向本地区、本单位招生、选拔、派出,执行部门、地方、单位经费开支规定的出国留学人员(包括个人经本单位同意和支持,通过取得各种奖学金、贷学金、资助等并纳入派出计划的留学人员”为各部门、地方、单位的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简称“单位公派”)。
(2)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分为大学生、研究生、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
(3)出国攻读大学本科、专科和研究生的留学人员在国外的学习年限一般按对方国家的学制,由派出单位确定。出国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在国外的期限,根据进修和研究课题的实际需要,一般为三个月至一年,特别情况可为一年半,均由派出单位按派遣计划确定。
(4)派出单位要帮助和指导公派出国留学人员选好在国外学习、进修、实习或从事研究的单位。这些单位应具有较高水平或专业方面特长。
(二)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申报手续和经费等管理办法
1、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申报手续
公派出国留学的办理程序是:符合公派留学条件者,在接到国外学校的入学许可证件和外汇资助证明后,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批准后,按隶属关系,由单位向其上级部委或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申报。上级部门审批同意后,由该部委或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有关部门负责办理出国手续。
享受对方院校奖学金或资助费的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如在出国时尚未拿到资助费现款,可向派出单位申请垫付外汇额度(非贸易外汇三联单)。以供购买机票;由亲友提供资助者,其出国旅费,可凭护照和前往国的入境签证,以及国务院有关部委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出具的因公派出证明,自备人民币,按规定到中国银行申请兑换外汇。
2、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工资、工龄和有关经费的管理办法
(1)出国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在批准出国留学的期限内,国内工资由原单位照发,国内计算工龄。内公派出国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获得博士学位后,在批准的攻读博士学位期限内,国计算工龄。公派出国攻读学位的在职人员,在学习期限内的国内工资侍遇按国内对同类人员的有关规定办理。
(2)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出国置装费、出国旅费、在国外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费,研究生和大学生中途回国休假的往返国际旅费等,按国家的统一规定办理。
(3)单位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出国置装费、出国旅费、在国外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费,研究生和大学生中途回国休假的往返旅费等,按派出部门、地方、单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结合选派单位具体情况制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4)公派大学生、研究生自费回国休假、探亲,以不影响学习为前提,由驻外使、领馆审批。
(5)学成归国的公派留学人员,一般应回原单位工作,如用非所学,不能发挥本人专业特长,由其所在单位报请个级部委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部门的酌情办理。
3、因公出国留学人员护照的申领
下列因公出国留学人员,按国家规定,持用因公普通护照:
(1)根据协议、合同被派往国外的留学生、研究生、进修生、访问学者或进行合作研究、讲学、任教的有关人员;
(2)被派往国外实习、接受培训、监造和检验等人员。
上述因公普通护照的颁发机构是我国外交部或授权受理的省、市外事办公室。
(三)在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或实习的办法
1、国内在职人申请去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或实习的审批办法
(1)由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报告,说明拟从事“博士后”研究或实习的理由、内容和期限。
(2)所在单位组织专家、教授对所提“博士后”的研究方向或实习的业务范围进行评议并签署意见,由该单位领导批准后,按隶属关系报部委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办理出国审批手续。
(3)去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或实习所需经费,一般由派出单位解决。
(4)获准者,其在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或实习期间,国内工资照发。
2、出国研究生在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或实习的办法
(1)出国研究生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后,如需在国外直接从事“博士后”研究或实习,须由本人提前向其国内派出单位和我驻外使、领馆提出申请报告,说明拟从事“博士后”研究或实习的理由、内容和期限。
(2)国内派出单位收到申请后,须在三个月以内组织有关专家、教授评议并签署意见,由单位领导审批后,通过有关驻外使、领馆通知申请者。三十月后得不到派出单位答复的,即由我驻外使、领馆审定。
(3)申请者联系妥在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或实习的单位,并收到聘书后,本人应将从事“博士后”研究方向或实习业务范围、单位和期限等报告国内派出单位和驻外使、领馆。其研究课题或实习的业务范围与原申请批复不符的,应重新报请审批。
(4)在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或实习所需一切费用,包括完成“博士后”研究或实习结束后的回国旅费,均由本人自理。
(5)研究生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后,要求转到第三国从事,“博士后”研究或实习,一般应先回国工作一段时间后,再提出申请。因特殊需要由国外直接转第三国的,应提前半年提出申请,按隶属关系报部委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批准。
(6)从事国外的“博士后”研究或实习的期限一般为一年至一年半。
(四)自费出国留学的有关规定
1、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的条件和工龄、待遇
(1)自费出国留学人员是指我国公民提供可靠证明,由其定居外国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亲友资助,或使用本人、亲友在国内的外汇资金,到国外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学习或进修的人员。
(2)非在职人员,在高等院校学习的非应届毕业班的学生和归国华侨及其眷属,国外华侨,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和外籍华人在内地的眷属,符合(1)的情况并取得国外入学许可证件和经济担保书的,均可申请自费出国留学。
(3)在职职工要求离职自费出国留学,应事先经所在单位批准。
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班的学生,已经列入国家分配计划,应服从分配,为国家服务。
国内在学研究生,一般不得中断学习自费出国留学。
(4)凡全日制高等教育机构公费的各级别毕业生,在读四年级以上(含四年级)学生、研究生及在这段学习期间退学的人员,全日制成人高校的毕业生,都必须按规定完成服务期年限后方可申请自费出国留学。
凡全日制高等教育机构在读四年级以下(不含四年级)学生和全日制成人高校公费在读学生在偿还学习期间国家负担的培养费后,可申请自费出国留学。自出境之日起八年内回国服务的,退还其所交的培养费。
在读或迟学的全日制高等教育机构公费学生或研究生,如果系归国华侨、国外华侨、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和外籍华人的直系眷属,则自费出国留学可免交培养费;如果系上述六类人员的非直系眷属,应在偿还学习期间国家负担的培养费后,可申请自费出国留学;属应完成服务期年限人员中的直系眷属可免除服务期,非直系眷属在偿还培养费后,亦可免除服务期。
完成服务期年限的在职人员自费出国留学,应提前半年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已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协议)的人员,须认定其已履行合同(协议)后,方可申请自费出国留学。
具有大学和大学以上学历人员自费出国留学,必须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级自费出国留学审核机构办理学历和完成服务期年限的审核手续,只有获准后方可向公安机关申请出国护照。
(5)专业技术骨干人员,包括助理研究员、讲师,工程师、主治医师及以上的人员,毕业研究生以及优秀文艺骨干、优秀运动员、机关工作业务骨干和具有特殊技艺的人才等,申请自费出国留学,应尽量纳入公派范围,获准后他们在国外留学期间的管理和国内待遇按公派出国留学办法办理。
(6)高等学校在校学生获准自费出国留学的,可保留学籍一年,在职人员获准自费出国留学的,从出境的下一个月起停发工资,保留公职一年。
(7)在职人员自费出国留学回国工作后,出国前工龄可以保留,并与回国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工龄。获得博士学位回国参加工作的,其在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的年限,国内计算工龄,工龄计算办法与公派留学人员相同。
(8)对学成回国工作的自费出国留学人员,凡获得学士以上学位者,其回国国际旅费,由国家或用人单位提供,其国内安家费由用人单位按不同情况给予补助。
(9)自费留学的毕业研究生,大学本科、专科毕业生,要求国家分配工作的,可于毕业前半年与我驻外使、领馆联系,办理有关登记手续,由国家教育委员会负责安排并分配工作;或在回国后向国家教育委员会登记,按同类公派留学人员分配办法及工资待遇的规定办理。
2、自费出国留学人员护照的申领
自费留学人员属于因私出国,应办理私普通护照,颁发护照机构是授权受理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部门。属在校学生或在职职工的,所在学校或单位应签署意见。具体办理手续时,必须备好如下材料:
(1)单位介绍信:
(2)户口薄或集体户口证明,写明本人出生地和出生年月日;
(3)“经济担保”的复印件,并附译文。“经济担保”须经公证后方有效;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光纸照片五张,并在照片背面用铅笔写上名字;
(5)填写《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登记表》、《本国公民出国申请表》
(6)用人民币交纳护照费、签证费、手续费、邮费。
为了保证公民的出国申请能够及时得到批准,我国政府规定了公安机关在受理申请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目前规定的时限是:出国申请的批复一般不超过三十天,偏僻和交通不便的地方最长也不超过六十天。
(五)出国留学人员出境前后的联系办法
在留学人员集中的国家,我使、领馆设立教育处(组),配有专职干部负责留学人员的工作;在留学人员少的国家,由使、领馆指定干部兼管(一般是文化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的行期一旦确定,可与有关驻外使、领馆联系。在可能的条件下,我驻外使(领)馆接到电传后,一般会派车到机场迎接我留学人员(或委托留学生联谊会接待)。有的接回教育处(组)所在地小住,交待注意事项办理有关手续,有的在机场交待完注意事项放生活费以后帮助转机(或火车,或公共电、汽车)达目的地。如因故无人迎接者,可打电话与使、领馆联系或乘车到使、领馆报到(或与当地留学生组织联系)。赴加拿大、德国的留学人员要自己乘车直接到留学生联谊会。单位公派,使馆一般不接,由自己与接待单位联系。
如果留学人员直接到达学习或工作单位者,到后要及时与使、领馆教育处(组)或负责留学生工作的同志联系、报到,并将“报到证”交使、领馆教育处(组)。并及早与当地留学人员组织取得联系。
许多国家都要求入境的外国人在入境一周(有的一月)内到当地警察局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居留证(或身份证),有的还要求居留证心须随身携带(如不带,查出要罚款)。离境时,要求注销,并办理出境签证手续。到达后务必询问清楚,并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六)赴国外留学的有关事项
1、美国
(1)到美国留学的四种考试 ①TOEFL考试。TOEFL是美国考试服务处为赴美国和加拿大留学的外国学生提供的英语考试,对于申请到美国和加拿大学习的非英语国家学生,对方一般都要求有TOEFL考试的成绩。
TOEFL考试的主要目的是考察非英语国家学生的英语熟练程度。TOEFL是一种从几个答案中选择正确答案的考试,考试时间一般为三小时,考试内容包括三大部分:①听力理解(衡量对英语口语的理解能力);②结构与书面表达(衡量辨认标准书面英语的能力);③阅读理解与词汇(衡量对非技术性阅读材料的理解能力)。
TOEFL考试成绩两年内有效,一般应在对外联系学校前二个月或提前半年就报考TOEFL对方学校得到考生的TOEFL成绩后,作出录取与否的决定。
②GRE考试。GRE考试是美国考试服务处(ETS)提供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对于申请进入美国大学研究生院学习的学生,多数院校都要求具有GRE考试成绩。但也有一些院校不要求,或经过协商后,同意免试。GRE考试分为一般考试(亦称能力考试)和专业考试两种。有些学校某些专业要求一般考试的成绩,有些学校某些专业则要求一般和专业两项考试的成绩。申请人应首先通过查阅书籍或询问弄清对方的要求后,再决定参加何种考试。
③GMAT考试。GMAT考试是美国考试服务处提供的管理学研究生入学考试。这种考试旨在了解申请入学者是否具备在商业和管理专业研究生阶段学习的资格。全世界有八百多个研究生管理学教学项目采用GMAT考试成绩,大约六百所院校要求申请入学者提供GMAT考试成绩。在美国,大多数研究生院的管理专业都把GMAT的考试成绩作为入学的标准之一,同时也作为第一学年学术成绩的一次预测。
④TSE考试。TSE考试是美国考试服务处提供的英语口语考试,TSE考试着重考察非英语国家学生的英语口语熟练程度。考试时,发给每位学生一本考试手册,考生不得携带纸、笔和字典等进入考场。考试内容共分七个部分,有些部分要求考生朗读被指定的一本考试手册上的材料,整个考试的指导说明和考题都录在一盘磁带上,在考试正式开始之前,考生应先看一下考试规则然后听录音,回答问题时要对着话筒(麦克风),考生的回答就被录进另一盘磁带。这种考试不要求用笔做书面回答,考试时间共为半小时。
(2)申请去美国自费留学的条件
自费留学不受学历、年龄和工作年限的限制,凡具备以下条件者,均可申请自费到美国上大学(专科或本科)、读研究生或进修。
①通过正当和合法手续取得足够的外汇资助或国外奖学金。即:持有亲友提供的经济保证书(须得到所去国家的认可);或持有国外院校、科研机构和基金会等提供的奖学金或资助证明。其所得外汇资助或国外奖学金,应能维持本人在国外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费用。
②办好入学证件(入学通知书、邀请信),和办理护照签证所需的有关手续。
③英语水平足以在美国修读全日程的课程。
④身体健康,能适应繁重的学习任务的要求。
(3)申请去美国留学的手续
无论自费或公费出国留学,一般由本人联系学校,并按对方来信要求准备好有关材料,如经济保证书;TOEFL等考试成绩单;推荐信;本人学历证书等,然后办理申请手续。一般来说,需办理以下手续。
①写一篇自我介绍。通常是简略介绍自己的有关情况、所受教育、个人专业爱好及未来计划等。
②详细说明经济状况。由我国学校寄来自备表格或学院奖学金服务组织的“经济状况声明书”的,可按其中要求填写。个人用信件说明也可以。
③申请主修音乐、绘画或摄影艺术的,应附上一个盒式录音带或代表作。
④寄去两张照片。
⑤寄去健康证明一份。
⑥如学校要求付报名费,应尽早汇寄。无办支付者可请求宽免,有时能获得准许。
申请人办妥所有规定的手续之后,学校便会受理入学申请。
根据国家建设需要,得到国家以及有关部门,地方,单位全部或部分资助,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有计划地选派出国学习,吸收国外先进的科学技术,使用的经济行政管理经验及其他有益的文化,加强中国高级专门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公派出国人员可分为,"国家公派"与"单位公派"两种;1.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指按国家统一计划,面向全国招生,统一选拔,派出,执行统一经费开支规定的出国留学人员;2单位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指按部门,地区,单位计划,面向本地区,本单位招生,学那,排除,执行部门,地方,单位经费开支规定的出国六人员(包括个人申请经本单位同意,通过取得各种奖学金,贷学金,资助等并纳入排除计划的留学人员).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分为大学生,研究生,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大学生和研究生在过为的学习年限确定。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在国外的期限,一般为三个月至一年,特殊情况可为一年半,由排除单位确定。在国外应按照计划努力学习,按期回锅服务。需要延期者,应提前提出申请,报原排除单位审批。公派出国留学人员要与选派单位签订"出国留学协议书"'并竟公证机关公证后生效。"出国留学协议书"的内容,包括国家和单位对公派出国留学人员规定的留学目标,内容期限,回国服务的要求,向留学人员提供经费的规定,以及排除单位和出国留学人员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和责任等.
国外留学回来考公务员政审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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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留学生,回国之后也有考取公务员或进入事业单位工作的打算。那留学生回国考公是否可行?都有哪些注意事项?下面朗汀为大家掲晓留学回国考公的常见问题~并以香港留学为例给大家讲解具体内容!
留学生考公务员是否可行?
答案是完全可行的!
根据我国公务员法中有关报名条件的规定来看,法规中并没有限制海归留学生的报名,报名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同时符合其他报名条件即可报名。不过少量特殊职位或涉密职位,要求不能有超过六个月以上的非公派境外学习经历。这类职位留学生报考时会遇到限制,但是大家也不用太担心,大部分的公务员岗位都是可以报考的,很多发达地区地方政府还专门有海归人才的招聘计划。
需要注意的是海归留学生在资格复审时需要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大家在回国之后要尽快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完成学历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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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生毕业回国算应届毕业生吗?
无论是国考还是省考,很多岗位都是面向应届生,那么留学生毕业后回国属于应届生吗?其实国内不同地方政策不同,可能这个省报考算应届生,另外一个省报考就不算了。具体信息一定要以当地招考公告为准,拿不准的情况下也可拔打电话咨询。
国考:2021年的公告表示,21年的应届留学生界定为2019年1月1日后毕业并于报考前认证完毕的,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未缴纳社保)留学回国人员。也就是说,留学生理论上最多有两次考试机会。即在2021年度考试中,2019年或2020年取得毕业证并于报考前(2020年10月)完成学历认证的都可以参与。
省考:2022年公告中,22年应届留学生界定为2021年7月31日至2022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生。
学历认证专业与职位表要求不一致怎么办?
一般来说国考、省考会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对于专业进行划分。不过国外专业在学历认证时名称一般是直译,因此有时会出现专业名称与职位需求专业名称不同的情况。针对这种情况,目前有两种解决办法:
第一种是用“本科”符合目录的专业报考。这种办法适用于本科在国内读的留学生。比如:北京、上海等地有同学遇到研究生专业名称与报考需求专业不同时,咨询下来得到的建议是用本科专业报考,也算应届生身份。当然不同地区,不同时段具体做法不同,具体可以在报考时具体询问一下。
第二种是证明留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的一致性。如果遇到专业名称不一致的情况,还可以将留学专业名称、专业课程设置等内容翻译打包,发给当地招录单位进行确认,部分地区也会同意学生去报考的。因此,遇到专业名称不一致的情况时,一定要积极跟招录单位进行沟通确认,这是最有效也是最直接的办法!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岗位要求专业为某一具体专业的,一般审核较为严格,如需求专业为:“新闻学、金融学”。如若岗位需求是某一专业类别的,如:法律类、财会金融类、计算机类等,则与之相关的专业都是可以报名的,审核较为宽松以下例举了部分公务员需求较大的专业类别:
1.文秘类:文秘、汉语言文学、中国语言文化新闻、哲学、逻辑学、伦理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社会学、政治、历史等;
2.法律类:法律、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商法等;
3.财会金融类:财务管理、会计、金融、证券审计、投资、财政学、统计、银行、保险等;
4.经济类:经济学、经济管理、宏观经济管理、国际经济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工业经济、农业经济、贸易经济、劳动经济、金融学、企业管理、工商管理、市场营销等;
5.计算机类:计算机、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信息、计算机器件及设备、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网络、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信息资源管理、信息技术等
6.行政管理类:行政管理、公共管理、人事管理、劳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
7.英语类:英语、英语教育等;
8.电子通信类:电子、电子工程、电子信息科学、无线电、通信等;
9.新闻出版类: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编辑出版学等;
10.教育类:教育学、学前教育、教育技术学、教育管理等
如何查询所选专业能否参加公务员考试?
1.查询所选专业中文名与公务员专业目录上的是否一致。首先到希望报考省份的人事考试网,下载最新的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然后在目录中查询所选择的专业,如果在目录中能够查询到对应的专业,且没有多字或少字,那么恭喜你,可以直接考。例如:香港中文大学的会计学 Master of Accountancy与专业目录中的会计学(A120201)就完全对应的上
如果专业名称对应不上,那么说明你选择的专业在国内找不到匹配的名称,需要通过下一步进行自查。
2.如果中文名不一致,该如何自查?
因为港校的专业都是英文直译过来的,且不像是国内专业一样都拥有专业代码,所以很多专业都在国内找不到匹配的名称,那么就需要大家自己通过查询来确定专业能不能报名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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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在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找到相近的专业,并确定它是哪一个大类的。例如香港大学的应用语言学 Master of Arts in Applied Linguistics 在目录中就没有找到对应的专业,但是它与中国语言文学(A0501)类别中的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A050102)名称较为相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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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到相似专业之后,就需要去某度上搜索关键词“XXXX专业硕士培养计划”,查找到相似专业的课程内容进行对比,需要课程内容相似度达到80%以上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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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是课程内容相似度达到了80%,那么你就可以向就读学校申请开具“专业相近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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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由于每个用人单位的专业认可上都不样,所以确定了专业的小伙伴还需要提前咨询想报考岗位的所属单位,向他们说明情况,只有经过允许、认可之后才可以报名考试哦~
那么通过以上的步骤就可以确定选择的专业能否符合考公或考编的报名要求了。
公务员报考一般需要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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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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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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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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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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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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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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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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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公务员报考一般需要准备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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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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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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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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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本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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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认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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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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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出入境记录查询结果(如涉及落户)
公务员报考一般流程以及时间线
每一年的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都会在前一年的10月份公布,具体可上国家公务员考试网查询。大致流程如下(以2022国家公务员考试时间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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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公务员考试公告发布(2021.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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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招考公告、报考指南和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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筛选出符合自身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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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告中的时间进行报名(2021.10.15~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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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2021.10.15~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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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缴费时间(2021.11.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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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准考证(2021.11.22~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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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考试(2021.11.27~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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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查询(2022.1.9)
以上就是红鳌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我想学习大学经济类的专业,但是我想想从事公务员工作,请问可以吗?,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更多相关文章关注红鳌留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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