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23 01:51:25 | 红鳌留学网
第十三条 公派研究生应在抵达留学目的地10日内凭《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和《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报到证明》向所属使领馆报到(本人到场或邮寄等适当方式),并按使领馆要求办理报到或网上注册等手续。
第十四条 公派研究生应与使领馆和推选单位保持经常联系,每学期末向使领馆和国内推选单位报送《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学习/研修情况报告表》(见附4)。
第十五条 公派研究生在留学期间应自觉维护祖国荣誉,遵守我国和留学所在国法律,尊重当地人民的风俗习惯,与当地人民友好交往。
第十六条 使领馆应高度重视,积极关心公派研究生在外学习期间思想和学习情况,建立定期联系、随访制度,认真及时做好对公派研究生的经费发放工作。每学年向教育部、留学基金委报告公派研究生在外管理情况。
第十七条 推选单位应积极配合留学基金委和使领馆处理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对公派研究生留学期间申请延长留学期限、提前回国、从事博士后研究等问题,应及时向留学基金委提出明确意见,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本单位推选的公派研究生学有所成、回国服务。
第十八条 国家留学基金为公派研究生提供的奖学金中包含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和零用费等。公派研究生抵达留学所在国后,应从留学所在国实际情况出发,并按照留学所在国政府或留学院校(研究机构)要求及时购买医疗保险。
第十九条 公派研究生应勤奋学习,提高效率,在规定留学期限内完成学业并按期回国服务。未经留学基金委批准同意,留学期间不得擅自改变留学身份、留学期限、留学国家和留学院校(研究机构)。
提前取得学位回国视为提前完成留学计划、按期回国。
公派研究生不得申请办理有关移民国家的豁免。
第二十条 公派研究生一般应在被录取留学院校(研究机构)完成学业。在规定的留学期限内确因学业或研究需要变更留学单位,应履行下列手续:
在所留学院校(研究机构)内部变更院系或专业,应出示推选单位和国外导师(合作者)的同意函,报使领馆备案;
变更留学院校(研究机构),应提前两个月向使领馆提出申请,出具推选单位意见函、原留学院校或导师(合作者)意见函和新接受留学院校或导师(合作者)的同意接受函,由使领馆报留学基金委审批。
留学单位的变更只限于在原留学所在国内。
经批准变更留学院校的公派研究生抵达新的留学院校后,应于10日内向现所属使领馆报到。原所属使领馆应将有关情况和材料及时转交(告)现所属使领馆,共同做好管理上的衔接工作。
第二十一条 公派研究生因故不能继续学习、确需提前回国者,应向使领馆提出申请,出具推选单位和国外留学院校或导师(合作者)意见以及相关证明,由使领馆报留学基金委审批。
公派研究生一经批准提前回国,当次国家公派留学资格即终止。
经留学基金委批准提前回国的公派研究生中,推选单位按照学校(籍)管理规定可以为其恢复国内学业(籍)者,由推选单位按规定办理复学手续;在职人员回原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应届毕业生按已有毕业学历自谋职业。
对未经批准擅自提前回国者,留学基金委根据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 公派研究生留学期间可利用留学所在国留学院校(研究机构)假期回国休假或收集资料。回国休假或收集资料应征得留学院校或导师(合作者)同意,报使领馆审批。
公派研究生在规定的留学期限内可以回国休假:留学期限在12个月至24个月(含)之间的,回国时间不超过1个月,奖学金照发;留学期限在24个月(不含)以上的,回国时间不超过2个月或每年一次不超过1个月,奖学金照发,回国旅费自理;回国时间超过以上次数和时间,自超出之日起停发奖学金。
在规定的留学期限内赴留学所在国以外国家休假或考察,费用自理,在同一年度内,公派研究生回国休假或赴留学所在国以外国家休假或考察只能选择一项,不能同时享受。赴留学所在国以外国家休假或考察,一次不超过15天的,奖学金照发;超过以上次数和时间的,自超出之日起停发奖学金。
第二十三条 公派研究生因病不能坚持学习中途休学回国,应征得留学院校导师(合作者)同意,办理或补办国外留学院校学籍保留手续,使领馆应及时将有关情况报留学基金委审批。
公派研究生因病中途休学回国一般以一学期为限;期满未康复可申请继续休学,累计不应超过一年(含)。在此期间经治疗康复,应向留学基金委提交国内医疗机构体检合格证明、推选单位意见和国外留学院校学籍保留及同意接收函等相关材料,留学基金委征求使领馆意见后决定其是否返回留学国继续完成学业;经治疗仍无法返回留学国进行正常学习者,按第二十一条作为提前回国办理。
公派研究生因病中途休学回国时间累计超过一年,国家公派留学资格自动取消。推选单位按照学校(籍)管理规定可以为其恢复国内学业(籍)者,由推选单位按学校(籍)管理规定办理复学手续;在职人员回原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应届毕业生按已有毕业学历自谋职业。
公派研究生因病中途休学回国期间,国外奖学金生活费停发;出国前系在职(校)人员者,因病中途休学回国期间的国内医疗费由推选单位按本单位规定负担;出国前系非在职(校)人员者,国内医疗费由个人负担。
第二十四条 公派研究生在留学期间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进行短期学术考察,应征得留学院校导师(合作者)同意并向使领馆报告。
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短期学术考察的费用自理。
第二十五条 公派研究生在规定留学期限内未能获得学位者,如因学业问题确需延长学习时间且留学院校导师证明可在延长时间内获得学位,由本人提前2个月向使领馆提交书面申请,出具留学院校导师和推选单位意见函,由使领馆根据其日常学习表现提出明确意见,报留学基金委审批。
经批准延长期限者应与留学基金委办理续签《协议书》等有关手续。
批准延长期限内费用自理。
第二十六条 公派研究生在规定留学期限内虽经努力但仍无法获得学位者,使领馆应将其学习态度、日常表现和所在国留学院校实际情况报告留学基金委,经批准后开具有关证明,办理结(肄)业手续回国。
第二十七条 对于国家急需专业领域的、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的公派研究生,在留学所在国签证政策允许前提下,经推选单位同意、留学基金委批准并办理续签《协议书》手续,可继续从事不超过两年的博士后研究。
1.公派研究生本人应提前2个月向使领馆提出申请,出具推选单位和国外留学院校或导师(合作者)意见函,由使领馆提出明确意见报留学基金委审批。
2.留学基金委根据博士后研究课题与国家科学技术、经济发展结合情况进行审批,必要时组织专家进行评议和评审。博士后研究结束回国,应向留学基金委提交研究成果报告。
3.从事博士后研究期间一切费用自理。
第二十八条 对纪律涣散、从事与学业无关的活动严重影响学习、留学院校和导师(合作者)反映其表现恶劣者,使领馆一经发现应给予批评教育;对仍不改正者,要及时报告留学基金委,留学基金委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 公派研究生学习期满回国,由使领馆按国家规定选定回国路线、提供国际旅费,乘坐中国民航班机回国;无中国民航班机,购买外国航班机票应以安全、经济为原则。
第三十条 公派研究生一经签约派出,其在外期间的国家公派留学身份不因经费资助来源或待遇变化而改变。如获其他奖学金,应经留学基金委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且始终应遵守国家公派留学有关规定,履行按期回国服务等相关义务。
如自行放弃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和国家公派留学身份、单方面终止协议,留学基金委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一条 公派研究生留学期间改变国籍,视为放弃国家公派留学身份,留学基金委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在编教师可以出国留学的,不过要申请通过单位的同意,如果单位不同意是不行的,所以在编教师如果想出国留学,就应该向单位申请,经过单位的同意就可以留学,不过留学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最起码要把英语学好,如果不懂得一门外语,就没有办法留学。
一、自费出国留学应具备的条件手续及有关规定
条件
1.自费留学不受学历、年龄的限制,凡具备条件者,均可申请自费到国外上大学(专科、本科)、读研究生或进修。
2.中学毕业生、自费大学生申请自费出国留学,可持有关证明材料直接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自费出国留学手续。
3.大专以上的公费在校生及毕业生(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在国内服务一定年限或偿还高等教育赔偿费后均可申请自费出国留学。(服务年限:本科毕业生为五年,研究生毕业为三年,专科及成人高校毕业生为二年;偿还培养费:专科生每学年1,500元,本科生每学年2,500元,硕士研究生每学年4,000元,博士生每学年6000元。)
4.博士毕业研究生自费出国做博士后研究不收取高等教育培养费。
5.除上述条件外,自费留学还应具备:第一,通过正当合法手续取得足够的外汇资助或国外奖学金,即持有亲友提供的经济保证书(须得到所去国家的认可),或持有国外院校、科研机构或基金会等提供的奖学金或资助证明。所得外汇资助或国外奖学金,应能维持自己在国外的学习和生活。第二,应具有相当的外语水平。
二、手续及有关规定
在收到入学许可证和外汇资助证明后,如本人是在校学生或在职职工,要先向所在单位或学校提出申请,单位或学校应签署意见。然后本人持有关材料及单位签署的证明到当地公安部门申请办理出国护照。公安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批复,发给护照。本人持护照到所去国家的驻华使、领馆办理入境签证。
高等学校在校的专科生、本科生和研究生,出国后保留学籍一年。在国外读研究生的自费出国留学人员,如本人自愿,可以转为自费公派留学人员,由我驻外使、领馆颁发“国家派出留学人员证明”,不变更护照和签证。
教师怎样申请公派留学?公派留学的前提条件是获得国外学校的录取。录取条件完全取决于所申请的学校。
在申请学校的时候,如果国外高校的官网上面有和csc合作的项目,就可以提出申请。学校按申请资料来确定是否面试及最后录取。同时向csc提出公派留学申请,获得资助,就可以了。
国外学校的录取和csc的批准,两个条件缺一不可。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学校和国外学校签有协议,比如说某年公派一名学生到对方留学,那谁去就由学校决定,对方接收就是了。
红鳌留学网(https://www.hongao.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怎样出国留学协议公证的相关内容。
1.申请者出生公证;
2.申请者自己和爸爸妈妈身份证件公正;
3.申请者独生子公正;
4.毕业证/成绩单公证:
1) 申请办理大学本科:给予高中毕业证书书公正和每学年其中.期末考成绩单公证;
2) 申请办理硕士研究生:给予高中毕业证书书公平,大学本科(或专科)毕业证公平,学士学位证书公平和全部学科成绩单公证;
5.全家人户口簿影印件(如果是集体户则给予居住证明正本就可以);
6.爸爸妈妈完婚公正(如离异则给予离婚判决书/民事调解书/离婚证书/离婚协议书公正);
1、支付宝或微信搜索“跑政通”小程序
2、找到要公证的事项
3、填写基本信息,可以加速办理。
请问成教大专在读可以出国留学吗您好,我是专注留学考试规划和留学咨询的小钟老师。选择留学是人生重要的决策之一,而作为您的指导,我非常高兴能为您提供最准确的留学解答和规划。无论您的问题是关于考试准备、专业选择、申请流程还是学校信息,我都在这里为您解答。更多留学资讯和学校招生介绍,欢迎随时访问。成教大专是可以出国留学的,只要你的学历是国家承认的,都是可以去留学的,今天就由小钟老师为大家介绍成
港大留学申请条件香港大学留学申请条件主要包括学术要求、语言成绩和申请材料要求。学术要求方面,申请人的本科毕业院校只要在认可名单之内,就可以申请香港大学,具体的成绩要求可能会因专业而异,211/985院校背景的学生可以有一定的成绩优惠。语言成绩方面,港大要求申请人雅思总成绩不低于6.5分,或者托福网考不低于80分,对于英语不太好的申请人,可以提前通过语言班来提高语言水平。申请材料方
出国留学需要什么条件要求出国留学需要什么条件要求1、外语条件申请出国留学的国际生都有一定的外语水平要求,只是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学校有不同的标准。赴美、英、澳、加、新等通用英语的国家学习,需通过英语熟练程度考试,如TOFEL、GRE、ESE、GMAT、MELAB、IELTS等。以IELTS为例,中国大陆学生申请赴英、澳、新留学,研究生须6.5分以上。2、年龄申请出国留学
出国留学需要什么条件。急。一、出国留学条件:1、学历:申请大学本科课程者,学历至少是高中毕业;而申请硕士课程者,则必须是本科毕业,拥有学士学位。除了学历达到要求之外,在申请学校和专业的时候,还要考虑个人的专业背景、工作经历及兴趣等是否符合对方的要求。2、语言:各个留学国家对语言都有要求,英国留学等英联邦国家主要是看雅思的成绩,一般需要申请者雅思达到6.0以上。而北
出国考研需要什么条件出国留学读研一般采用申请制,主要参考学生本科背景和均分成绩,满足所申请课程的语言要求和部分课程的特定入学要求。研究生留学要求完成本科学士学位,均分达到70%及以上,百强名校均分要求80%及以上。语言方面雅思要求达到6.5及以上。以下是研究生留学条件:1、学术条件:出国留学大多采用申请制,需要完成本科学历并提供本科阶段的成绩单,一般绩点越高越能申请到好的院校。热
大学出国留学需要什么条件?国家支持境内公民自费出国留学。中等学校毕业生、在校自费大学生和自费大学毕业生申请自费出国留学,可持有关证明材料直接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自费出国留学手续。大专以上的公费在校学生和公费培养的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在国内服务一定年限或偿还高等教育培养费后均可按规定的程序申请自费出国留学。国家规定国内外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在中国招收自费出国留学人员。扩展
澳洲出国留学需要什么条件澳洲出国留学需要的条件包括:1、学术条件:申请澳洲研究生需要满足一定的学术要求,申请人的本科专业背景和将要申请的研究生专业需要有一定的相关性,均分要求也是衡量申请者能否获得研究生录取的重要标准。2、语言条件:雅思(IELTS)或者托福(TOEFL)等语言成绩是出国留学的必备条件,尤其是对于就读于国外的大学本科的学生,如果想要申请澳洲的硕士课程,需要提供合格的雅
出国留学读研需要什么条件出国留学读研需要的条件包括:1、学术条件:申请人的本科毕业院校需要符合目标院校的要求,一般需要申请人的本科GPA成绩在3.0以上,对于更高难度的研究生申请,如清华北大的研究生申请,需要申请人本科GPA达到3.5左右的成绩。2、语言条件:雅思成绩需要达到6.5分左右,且单项成绩不低于6.0分,部分英国院校接受未达到雅思要求的学生参加学校的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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